髂动脉狭窄

首页 » 常识 » 问答 » 治病还是骗钱江苏某医院未安装支架收47
TUhjnbcbe - 2023/9/26 19:31:00

毫无人性的医生,毫无底线的收费!江苏62岁老人因脑梗猝死,事后家人发现花费4.7万元的颅内支架并未植入,可是费用却已全额收取。面对家属质疑,涉事医生解释称,因为植入失败感觉到没面子,下不了台,所以就隐瞒了这个事实。

这是澎湃新闻6月10日报道的消息,真是震碎了人的三观。医院和医生本就是悬壶济世,治病救人为宗旨的,却使用了江湖郎中下三烂的骗术。没有放入支架,那也应该事情相告,以免得误了人家性命。医生的面子,比患者的生命还重要?医院到底是治病,还是骗钱?

不可思议的是,它不是发生医院,而是江医院!在人们的认知里,医院收费低而且医术和医德都比较高。如此大胆妄为的操作模式,绝对刷新了人们对于医院的认知,颠覆了传统的信任。

即使涉事医生有意蒙骗,可是这样一个手术并非其一人就可以完成,难道其他人就一点都不知情吗?这个支架价值不菲,不是几毛钱的绷带或者纱布可以随意处置,医院的管理制度和手术操作流程是否规范呢?其内部监督是否流于形式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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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此事,网友们议论纷纷。

有人认为,这医生简直是毫无医德,太恶劣了。医院和医生没有服务意识,一切向钱看,把患者的生命健康当儿戏,对这类人必须严惩,以儆效尤。

也有人认为,正规渠道的支架植入不成功的话,支架尸体厂家可以报损耗,不会收患者费用。如果植入非病变区域是医疗意外,按照实际情况说明即可,为什么要偏偏选择隐瞒,真是奇葩!

还有人认为,手术是一场*博,有成功也有失败,即使失败费用也按规定全收。这病例的错在于手术失败后没如实交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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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着诸多疑问,我们来回顾下事件的过程。

年4月,江苏的老朱因医院就诊。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共计12万元,其中就包含了4.7万元的颅内支架费用。事后,主刀医师齐某告知家属手术成功。出院不久,老朱病情再次发作。#宿迁身边事#

在这次抢救过程中,意外发现老朱颅内段部分动脉已严重堵闭,颅内也没有安装支架。在家属的质问下,齐某才吞吞吐吐的道出了实情,并且他还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支架究竟在何处。这价值近5万元的支架难道长了翅膀,不翼而飞了?

获悉真相后,老朱家人即医院,再次实施支架移植手术。遗憾的是,因为此时血栓堵闭导致大部分脑干损坏,老人已经丧失了自主意识,也没有办法自主呼吸。同年6月7日,老朱不幸离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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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和医生以外,对于案涉的法律问题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。

那么,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?

1、涉事医生或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。

依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,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仅从住院病历和电话录音等内容,无法认定医疗行为是否存有过错。由于病历造假,患者已身故,所以要鉴定也是很难的。

虽然手术过程是否规范需要经过鉴定,否则无法认定其属于医疗事故。但是,齐某故意隐瞒支架的行为,如果与老朱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,那么他就可能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,不排除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2、医院是否应当返还支架的相关费用?

医院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条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医院并未依约安装支架,其当然有义务返还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。

3、如果老朱家人提起诉讼,谁来承担赔偿责任?

虽然主刀医生是齐某,但是老朱的合同关医院,医院才是赔偿责任主体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,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医院赔偿后,可以向有过错的医生追偿。

4、医院是否存在骗保的嫌疑?

该支架是配置给老朱的,而老朱的部分费用是由医保来承担的。现在支架并未安装,也即是说并未产生这笔费用,医院来承担。医院采取欺骗手段,明知没有安装支架,仍然完善相关手续去医保报销该笔费用,则存在骗保嫌疑。而隐瞒安装支架的纠纷虽然不多,但也还是存在的。 

5、遇到类似事件,患者家属该如何处理?

如果在医疗过程中遭遇欺诈或者不当对待,家属应当通过各种手段保留证据,以防产生纠纷时无据可查。比如说,患者的病历,包括入院病历和出院病历、各种检查诊治单据及化验报告单。如果对死因有争议的,还可以对尸体在短期内进行冷冻。

现在说什么都晚了,老朱才62岁,却过早地离开了这个世界。估计他弥留之际,医院和医生充满了希望,可惜天不遂人愿啊!医院还是医生,都应当有一颗菩萨心肠对待病患,这样才能赢得尊重,才能避免和减少医患矛盾的发生。医院和医生的存在,是为了治病,而非骗钱。对此,您怎么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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