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经形式审查、形式审查结果公示、学科(专业)组评审、评审委员会评审,共个项目(人选、企业)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,其中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2项、自然科学奖28项、技术发明奖13项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、企业技术创新奖9项、科学技术合作奖2项。根据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、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布,征求异议,异议期30天(年10月19日-年11月17日)。
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、候选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,须在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之日截止前,以实名方式提出,并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,逾期不予受理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写明单位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,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材料上写明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,并亲笔签名;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单位:山西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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