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期案例患者因“跌倒致全身多处肿痛伴活动受限1小时”入住L医院骨科。医方病情监测不力,处置不当导致患者截肢。
案号:()苏01民终号
裁判结果:L医院赔偿患方50%损失,计.63元
关键词:挤压伤腘动脉栓塞截肢
案情简介:年5月28日8:30,患者因“跌倒致全身多处肿痛、伴活动受限1小时”至L医院就诊。8:41,查双股骨、双膝关节X平片示:未见明显骨折。
9:24,收住骨科,初步诊断:多处挫伤。入院查体示:全身多处肿胀、淤青,以左侧肢体明显,部分表皮擦伤,压痛(+),纵向叩击痛(-),活动受限,末梢浅感觉尚可。血小板43.0×/L、血红蛋白.0g/L、C反应蛋白14.9mg/L、谷草转氨酶45U/L。医方予活血止痛膏、草乌甲素等治疗。
15:30,患者诉左下肢肢肿痛麻木不适。查体:足背搏动减弱、皮肤较凉、肿胀明显。予抬高患肢、冷敷、消肿等对症处理。
5月29日1:37,患者诉左下肢剧烈疼痛,予盐酸哌替啶。
5月29日14:29,MR检查示:左膝关节股骨内、外侧踝骨髓水肿;胫骨平台骨折。左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。左膝关节前交韧带显示欠佳,考虑损伤可能性大,请结合临床。左膝关节腔及髌上囊积液。左膝关节周围软组织损伤。
5月29日19:17,医院治疗。
5月29日20:37,患者至江苏XX医院急诊,CTA检查示:左侧股动脉远端闭塞;腘动脉及以下分支血管显影浅淡,几近闭塞。髂总动脉、髂内动脉、髂外动脉、股浅动脉未见明显异常。血管外科会诊后告知无床位,建议转院治疗。
5月30日1:50,患者转至南京XX医院急诊,血管外科会诊考虑腘动脉栓塞,骨筋膜室综合症,可尝试取栓治疗,但恢复再通保留肢体概率低。当日13:04,行左大腿截肢术。术后给予消肿、镇痛等对症支持治疗。6月4日,患者出院。
年7月,患方诉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。南京医学会受法院委托,于年5月28日组织医疗损害鉴定并出具[]医损鉴字第号鉴定意见书。鉴定意见为医方诊疗行为存在过错,与患者截肢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,原因力为同等因素。
年12月31日,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L医院承担50%赔偿责任,计.63元。
医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。二审维持原判。
医疗不足:
1、未详细了解患者病史、未全面查体;
2、未密切动态观察患肢感觉、皮肤、色泽等;
3、未及时行血管超声检查;
4、未及时行减压手术。
经验教训:
复合外伤的病人,一定要仔细询问病史、全面查体。损伤部位、损伤机制的不同决定了处置方案的不同,最终的结果可能天壤之别。
首诊医生若能详细询问病史、仔细查体,当警惕腘动脉损伤可能;病程中密切监测病情,出现异常后针对性检查当能早期明确诊断,避免截肢的不良后果。
江苏文定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位于海欣商务中心B区室,毗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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